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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6月23日,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《关于实施上海市中等 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的通知》精神
发布日期:2018-08-05 16:11:48 来源: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
2009年6月23日,遵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、上海市财政局《关于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2009年度上海交通物流职业教育集团组织院校成员单位向市教委申报了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申报表》18人,特聘兼职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-3万元,资助经费在市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中安排。通过特聘兼职教师的资助工作,以此有效缓解和补充职业院校专业(实训)教师结构不尽合理、数量不足的矛盾,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“双师型”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,进一步开展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,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。